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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年11月09日 17:30  

各相关教师: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管理办法》(陕师党发〔2023〕84号)《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班主任选聘管理暂行办法》(师材院〔2023〕5号)精神和相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成效,学院按要求对聘期已满的班主任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科2020、2021、2022和2023级各班班主任。

二、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班主任本人对照相关办法要求和工作职责,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见附件)。

)学生和辅导员评议: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在其所带班级学生、对应辅导员中就其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学院综合评议: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根据班主任本年度工作的实际表现,并结合本人的考核表和对应班级辅导员、学生评议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

(一)班主任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班主任聘期内指导学生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等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或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重大突破者,直接认定为优秀等次。

(三)受客观因素影响未完成部分工作任务的班主任,其考核结果由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确定,未完成的工作任务须在下一年度继续完成。

四、具体要求

请相关教师根据实际认真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电子版于11月12日(周17:00前发送至邮箱clxsgz@snnu.edu.cn,纸质版提交至学院2309办公室。

联系人:丁喜  81530705


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考核登记表.docx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