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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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届教师实验教学创新技能大赛的通知

2017年03月29日 19:53  

校内有关教学单位:

为了激励我校基础实验任课教师不断更新教学观念,认真钻研教学内容,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潜心做好教学研究,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学生。学校在认真总结首届教师实验教学创新技能大赛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教师实验教学创新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第二届教师实验教学创新技能大赛由教务处和基础实验教学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一)大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赛的领导和组织工作,秘书处设在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组  长:党怀兴  杨祖培

副组长:李贵安  张尊听

成  员:李  磊  杜叶婷  郭建中 胡卫平  但  锋

秘  书:王文博  闫生忠

(二)大赛委员会:具体负责制定初赛规则,监督比赛过程,考察所有参评教师,量化打分,给出比赛结果。

组  长: 李贵安  张尊听

副组长: 石洛祥  赵华荣  许广玺

成  员: 王成会、焦  桓、胡道道、孙  燕、张宝善、严  艳、刘侍刚、段玉峰、刘志存、白云山、彭菊芳、苏惠敏、强  雪

(三)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决赛规则,对决赛教师综合考核、量化打分,给出决赛结果。

专家委员会届时由大赛委员会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

二、基本原则

第二届教师实验教学创新技能大赛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以赛促教,以赛促改”的原则。

三、组织形式

本次大赛采取初赛+决赛的方式进行。初赛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决赛由教务处、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人事处、监察处、校工会等单位联合举办。

初赛按专业分为五个组,六个小组:

物理学组: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化学与材料科学组(届时分两个小组):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生物与食品科学组:生命科学学院、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组:计算机科学学院

地理学组:旅游与环境学院

四、参赛条件

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从事本科一、二年级基础实验教学,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的理工科教师必须参加(首届大赛获奖人员和年龄在45以上的教师可自愿参加)。

五、 比赛程序

(一)初赛安排:

1. 初赛时间:4月5日—5月5日。

2. 初赛内容:本学期开设的理工科基础实验课程。

3. 初赛方式:初赛采用深入课堂现场考核和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 评分依据:各学科专家组成员可按照上课时间,在不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到实验室进行听课(看课),课程结束后,专家根据听课(看课)情况并结合学生评议,综合考核后给出参赛教师初赛成绩。

初赛者成绩=专家组课堂考核成绩×70% + 学生评议成绩×30%。

(二)决赛安排:

初赛结束后,大赛委员会根据各参赛人员初赛得分,按学科对参赛人员分别进行排名,各学科选取前15%作为决赛候选人报大赛领导小组获批后予以公示。决赛选手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含一张2吋彩色照)纸质材料送至: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教学七楼7208房间),电子版发至:jcsy@snnu.edu.cn。联系人:李群,电话:85303805。

1.决赛时间:5月中旬(届时另发通知)。

2.决赛内容:本学期开设的实验课程或申请特定的实验教学内容。凡申请特定实验内容参加决赛的教师,可申请专设的实验室,具体由大赛委员会统一安排。

3.具体要求:决赛由专家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参加决赛的教师在进行正常授课的基础上,必须安排10分钟左右的实验技能演示,演示内容可以是当堂的实验教学内容,也可以是与当堂实验教学相近或相关的内容,主要应考核实验教学仪器的操作应用能力和创新技能。实验技能演示完成后,参赛者须接受评委5分钟左右的质询。

整个环节结束后,专家委员会根据候选人决赛成绩排出名次后提交大赛领导小组审核,待领导小组获批后予以公示。

六、奖项设置与表彰奖励

1.奖项设置: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其余参加决赛者均可获优秀奖。

2.表彰奖励:学校将参照陕西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有关规定对获奖教师予以表彰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以资鼓励。

特此通知。

                                         

教务处

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