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开展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学会【2025】0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省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可申请教育成果奖。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3个。
3.全部或部分成果已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和相关一级教育类学会教学成果奖的,不能重复申报。
二、申报评审程序
本次省学会成果奖推荐遴选工作分为单位(个人)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拟推荐成果公示等环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最大程度整合成果资源,做好成果凝练、培育,提升成果质量及竞争力。
本次省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推荐工作将和校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相结合,原则上将根据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评选结果择优遴选申报省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
三、材料提交
最终提交省学会材料为:1.《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2.成果总结报告(限5000字);3.佐证材料。申报书一式10份,成果总结报告和佐证支撑材料合并装订1份。
请拟申报的老师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前,将成果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dongff@sn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联系人:董芬芬 联系电话:029-81530709
学校联系人:闫喜龙,余敏 联系电话:029-85310350
附件1: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pdf
附件2: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书.docx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3月19日